第七卦 师

坎下坤上 · 兵众用师之卦

坤(上卦)
坎(下卦)
卦辞

师:贞,丈人吉,无咎。

师卦:守持正道,由德高望重的长者来统帅则吉,没有过失。

师,兵众也。下坎上坤,坎险坤顺,坎水坤地。古者寓兵于农,伏至险于大顺,藏不测于至静之中。

"师"是兵众的意思。下卦坎、上卦坤;坎为险,坤为顺;坎为水,坤为地。古时候将兵力寄寓于农民之中,便是把"至险"潜藏在"大顺"之内,把"不可测的兵力"隐藏在"至静的农事"之中。

又卦唯九二阳居下卦之中,为将之象,上下五阴顺而从之,为众之象。九二以刚居下而用事,六五以柔居上而任之,为人君命将出师之象,故其卦之名曰师。

本卦只有九二是阳爻、又居于下卦的中位,是"将帅"之象;上下五个阴爻都柔顺地跟从他,是"士兵众多"之象。九二以阳刚居下位主事,六五以柔顺居上位任用他,正是"君主任命将帅出师"的卦象,所以卦名叫"师"。

丈人,长老之称。用师之道,利于得正,而任老成之人,乃得吉而无咎。戒占者亦必如是也。

"丈人"是对德高年长之人的尊称。用兵之道贵在得正,并任用老成持重的人作统帅,才能吉祥而无过失。这是告诫占者也必须如此。

《彖》传

《彖》曰:"师",众也,"贞",正也,能以众正,可以王矣。

《彖传》说:"师"是众的意思;"贞"是正的意思。能够率领众人都走正道,便可以成就王业了。

王,往况反。此以卦体释师、贞之义。以,谓能左右之也。一阳在下之中,而五阴皆为所以也。能以众正,则王者之师矣。

"王"读"往况切"(wàng,称王)。此处用卦体解释"师""贞"二字。"以"是"能够左右之"的意思。一阳爻处下卦中位,五阴爻都被它"以"(统驭)。能让众人都走正道,便是王者之师。

刚中而应,行险而顺,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,吉又何咎矣。

阳刚而居中(九二),上有六五相应;行于险事却能柔顺承担。以此来治理天下("毒"在此通"督"),即便有所损伤,民众仍跟从,吉祥又怎会有过失呢?

又以卦体、卦德释"丈人吉,无咎"之义。刚中,谓九二。应,谓六五应之。行险,谓行危道。顺,谓顺人心。此非有老成之德者不能也。毒,害也。师旅之兴,不无害于天下,然以其有是才德,是以民悦而从之也。

这里又用卦体与卦德来解释"丈人吉,无咎"。"刚中"指九二,"应"指六五与它相应。"行险"指行走于危险之道;"顺"指顺应人心。没有老成持重的德行就做不到。"毒"是损害的意思——兴起军旅,不可能完全没有损害,但因为有这样的才德,所以民众心悦诚服地跟随他。

《象》传

《象》曰:地中有水,师,君子以容民畜众。

《大象传》说:地中蓄有水,是师卦的卦象。君子取法此象,应当包容民众、畜养众人。

畜,许六反。水不外于地,兵不外于民,故能养民,则可以得众矣。

"畜"读"许六切"(xù)。水不外于地,兵不外于民,所以能够养民,就能得到众人。

爻辞

初六,师出以律,否臧凶。

初六爻辞:出师必须依据军纪法度,否则就凶险。

律,法也。否臧,谓不善也。晁氏曰,"否"字,先儒多作"不",是也。在卦之初,为师之始。出师之道,当谨其始,以律则吉,不臧则凶。戒占者当谨始而守法也。

"律"是法度。"否臧"是不善的意思;晁氏说"否"字前代学者多作"不",是对的。处在一卦之初,正是出师的开端。出师之道,要谨慎开端:依律则吉,不善则凶。这是告诫占者要慎始守法。

《象》曰:"师出以律",失律凶也。

《小象传》说:"师出以律",意指失去法度就会凶险。

九二,在师中,吉,无咎,王三锡命。

九二爻辞:身在军中处中正之位,吉祥,没有过失,君王三次赐予爵命。

九二在下,为众阴所归,而有刚中之德。上应于五,而为所宠任,故其象占如此。

九二居于下卦,为众阴所归附,又有刚中之德;与上面六五相应,被君主所宠信任用,所以卦象与占断如此。

《象》曰:"在师中,吉",承天宠也。"王三锡命",怀万邦也。

《小象传》说:"在师中,吉"——是因为承受了君主的宠任。"王三锡命"——是说要安抚万邦。

六三,师或舆尸,凶。

六三爻辞:军队或许会战败,载着尸体回来,凶险。

舆尸,谓师徒挠败,舆尸而归也。以阴居阳,才弱志刚,不中不正,而犯非其分,故其象占如此。

"舆尸"是说军队溃败,用车载着死者回来。阴爻居阳位,才力软弱却心志刚强,不中也不正,越分妄动,所以卦象与占断如此。

《象》曰:"师或舆尸",大无功也。

《小象传》说:"师或舆尸",是大败而无功。

六四,师左次,无咎。

六四爻辞:军队向后撤退驻扎,没有灾咎。

左次,谓退舍也。阴柔不中,而居阴得正,故其象如此。全师以退,贤于六三远矣,故其占如此。

"左次"是后退驻扎的意思。阴柔虽不在中位,但居阴位得正,所以有这样的象。能保全军队主动后撤,比六三好得多,所以占断如此。

《象》曰:左次无咎,未失常也。

《小象传》说:"左次无咎",是因为没有失去用兵的常规。

知难而退,师之常也。

知道困难便撤退,本来就是用兵的常法。

六五,田有禽,利执言,无咎,长子帅师,弟子舆尸,贞凶。

六五爻辞:田中有禽兽(敌人来犯),利于讨伐捉拿("执言"是语助词),没有灾咎;让长子(指九二)统帅军队是好的,让弟子(指六三、六四)一同领兵则会败回,虽守正也凶。

长,之丈反。六五用师之主,柔顺而中,不为兵端者也。敌加于己,不得已而应之,故为田有禽之象。而其占,利以搏执而无咎也。言,语辞也。

"长"读"之丈切"(zhǎng)。六五是用兵的主君,柔顺而又居中,本不是好兴兵的人。是敌人来犯,不得已才应战,所以才有"田有禽"之象。占断为:利于反击擒敌,没有灾咎。"言"是语助词。

长子,九二也。弟子,三四也。又戒占者专于委任,若使君子任事,而又使小人参之,则是使之舆尸而归,故虽贞而亦不免于凶也。

"长子"指九二,"弟子"指六三、六四。又告诫占者:用兵贵在专一委任,若让君子(九二)担当此事的同时又让小人(六三六四)参与,必然导致载尸而归,所以虽守正也免不了凶险。

《象》曰:"长子帅师",以中行也,"弟子舆尸",使不当也。

《小象传》说:"长子帅师"——是因为他能依中道行事。"弟子舆尸"——是因为任用得不恰当。

当,去声。

"当"读去声(dàng)。

上六,大君有命,开国承家,小人勿用。

上六爻辞:天子下达诏命,封爵建国、传承家业(论功行赏),但对小人不要重用。

师之终,顺之极,论功行赏之时也。坤为土,故有开国承家之象。然小人则虽有功,亦不可使之得有爵士,但优以金帛可也。戒行赏之人,于小人则不可用此占,而小人遇之,亦不得用此爻也。

师卦的终结、坤顺的极致,正是论功行赏的时候。坤为土,所以有"开国承家"的卦象。然而对小人而言,即便有功,也不可让他得到封地爵位,只能优厚地赐以钱财财物。这是告诫行赏的人:对小人不可按这条占辞分封;小人若遇到此爻,也不能据此分封。

《象》曰:"大君有命",以正功也。"小人勿用",必乱邦也。

《小象传》说:"大君有命",是为了端正功勋赏赐;"小人勿用",是因为重用小人必定乱邦。

圣人之戒深矣。

圣人在此处的告诫意味深长。